华硕维权案来龙去脉见:http://tech.sina.com.cn/it/2008-11-03/10132551690.shtml
据新浪科技讯 12月3日消息:华硕维权案主角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2日下午透露说,他将在3日上午10点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向华硕公司索赔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并同时要求华硕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上图为华硕维权案主角黄静
以下内容引用自 新浪科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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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维权案主角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2日下午透露说,他将在3日上午10点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向华硕公司索赔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并同时要求华硕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周成宇2日下午告诉新浪科技,他本人、黄静及代理律师3日上午将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午10时正式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华硕公司。周成宇向新浪科技出示的起诉状显示,黄静一共有六个诉讼请求,他们分别是:
一,判令华硕退货20900元,同时增加购货价款一倍的赔偿,两项合计共41800元人民币。
二,判令华硕支付原告与本案相关的鉴定费、公证费、银行保管费、交通费、误工费、其他费用等共计259840元人民币。
三, 判令华硕停止侵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判令华硕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以及人身损失赔偿4698360元人民币。
五, 判令华硕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 判令华硕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此前周成宇一直对外宣称的“包庇华硕的英特尔”不在此次起诉的被告之列。从黄静的起诉书可以算出,此次索赔金额一共为人民币500万元,此前,他向华硕索赔的金额为500美元,按照汇率计算,中间相差近7倍。
华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获悉周成宇3日上午将起诉华硕的消息,但对方暂未就此发表评论。
华硕维权案源于2006年,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大三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据黄静方面介绍,这台电脑使用出现了问题,后来经过检测是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后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了近10个月。黄静在11月27日受到了近3万元的国家赔偿,平均每天不足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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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事件真是,但一开始就本着私了获利500万,不公布媒体,签订保密协议,让不法厂商继续欺骗的行为,已经很让人可耻了。不值得同情。
1 本次事件的消费行为,是华硕那么多产品批次中,唯一一台?还是一批产品?还是很多例子?
2 本次事件中,即使是试验cpu,也不一定会蓝屏,因为实验cpu也是cpu的成品,不会那么脆弱和不堪一用的。
3 就算事件属实,但本次事件的策划性,加上华硕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唯一性,很难说成是大范围的维权索赔事件。
4 能导致华硕报警的,就非小事了。多少维权事件中,大公司都处于被动地位?最多做做假证据和伪证。但这次事件导致华硕报警,就知道并非一般的消费维权行为了。大公司都是怕公开这些事件的,但报警意味着事件的公开,无论输赢,企业都要耗费很大的支出和损失的(人力、法律支持、广告、公开发布信息等)。
5 在消费维权事件中,企业一般都是处于劣势的,并不像很多人说的企业强势,因为受到损失最大的是企业,而且社会公义,舆论都会偏向弱势的个人。这就是维权事件中强弱势的颠倒现象了。
个人看来,如果华硕存在这样的质量问题和行为不是一个,而是有几个或许多的具有普遍性行为,那么我会偏向黄一边。
但事件是独一无二的,而且看了黄的语言、组织策划、还有事件的方方面面的小事情。此事我会站在华硕一边的。
此事的结果,看起来对社会、对我们毫无影响,毕竟是一个有心人想钱想疯了的闹剧。
但就长远和整体来说,所以无论此事输赢,消费者都是输家,连带上政府和华硕。
也许她得到赔偿和利益,会滋长此类事件的发生,但也把消费者的弱势的优势完全抹去,其他的正当消费维权就更加艰难了。损害了华硕的利益,对于其发展和服务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效益越差,服务越差。如果此事黄输了,那么也代表了维权的失败。
这是社会的损失,一些不安本分的人搞出来的事情,最后总是要社会共同承担的。
执法机关的法律无知,执法的先入为主性、不依法办事性,导致了事后的丢脸和伤害公正力。应该提高素质了。
个人认为:这一男一女显然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