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和腾讯这回真掐上了,看来是忍不住了,所以才闹到法庭上去。我们先来看一则来自计世网的新闻。(原文:http://internet.ccw.com.cn/news/online_media/htm2009/20091116_832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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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凌晨消息,搜狐腾讯因旗下拼音输入法互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均向对方索赔2000万元。其中搜狗诉腾讯拼音输入法侵权案今日9时将在北京二中院公开审理,腾讯起诉搜狗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案也北京一中院受理。
今年3月腾讯、搜狗在推出新版拼音输入法软件中,均增加了一项可屏蔽同类软件的新功能,在业界引发争议。在经历一番媒体争论后,搜狗将腾讯告上法庭,并于6月获得北京二中院受理,今日将首次公开庭审。
搜狐在诉状中称拥有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字2007年以来腾讯提供QQ拼音输入法破坏搜狗拼音输入法服务,并对搜狗实施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2000万元及为案件支出费用51.1万元。
腾讯同样不甘示弱,据消息人士透露,腾讯已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搜狗在开发、运营搜狗拼音输入法过程中实施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腾讯用户利益。
与此同时,腾讯同时诉称搜狗在其网站上宣称“搜狗拼音输入法是当前网上最流行的、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等,以此抬高自己、贬损他人,虚构竞争优势。
腾讯称,搜狗采取破坏性技术手段阻止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限制了QQ拼音输入法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其行为违反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腾讯要求法院判令搜狗停止虚假宣传行为、修改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设置,并向搜狗索赔2000万元。
目前搜狗、腾讯均未对上述诉讼进行公开表态。互联网资深律师胡钢此前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曾表示,从用户角度来说,软件有向用户充分告知新功能的义务,如果软件存在模糊提示的做法可能打了法律擦边球,而在同行角度,如果软件方确实存在未充分告知的情况导致用户进行了选择,那就侵犯到了其他软件提供商的利益,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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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和腾讯的争执缘来已久,在各自旗下互联网的相同领域双方都有着或明或暗的较量,记得最初是搜狗浏览器和TT浏览器之间两巨头就有着不小的摩擦,搜狗在浏览器产品官方博客发表一篇《当抄袭已成习惯 —— 关于搜狗浏览器被抄袭的思考》文章,(原文链接:http://sogouie.blog.sohu.com/119341828.html)就TT浏览器如何模仿搜狗浏览器的核心技术和对外宣传资料等向腾讯发出檄文,以告天下网民。当然众多网友也是对此事做出了自己的评论,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们也是作为两个不同阵营的双方,相对支持自己一方。
有人曾这样说过,在互联网的世界中,一切都是重复而已。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学习,没有抄袭。最终谁会胜出,还要看市场和用户的选择。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只有被模仿,从来没被超越,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很难鉴定一件事物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了。其实,类似的不正当竞争事件以前也出现过,就像前阵子的“两个开心网”不也是闹得很凶吗?在这些官司的处理结果当中,有些是低调和解,有些是双方都不肯放手,争得头破血流。而今,暂且不管是搜狗不正当了腾讯,还是腾讯不正当了搜狗,小七无权抨击其中任何一方,身处在这个纷争四起的互联网时代,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的品牌不受侵害,不被恶意模仿不正当竞争才是最重要的事,一方面要在技术突出自己的独特性,让别人在这个层次望而兴叹;另一方面就要靠这个社会的法制来健全,填补法律上的空白,不让人钻空子。互相的争执抨击,根本就是无任何意义的。
看来,维权路,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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